視頻加載中... 【關鍵詞】 行政處罰,消防設施,酒店 【案件1】 2023年1月31日,龍巖市永定區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對龍巖市永定區某酒店開展“雙隨機”檢查時,發現該酒店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聯動控制主機已癱瘓無法使用,存在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違法行為。 【處理結果】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該酒店罰款43200元。 【關鍵詞】 重大火災隱患,臨時查封,裝修設計防火,敬老院 【案件2】 2023年6月5日,龍巖市永定區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對龍巖市某養老服務有限公司管理的某鄉鎮鎮敬老院進行了消防監督檢查,發現該敬老院餐廳二樓用于居住,墻面采用彩鋼夾芯板搭建,且彩鋼夾芯板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低于 GB 8624 規定的A級,不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222-2017)第5.1.1條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章規定的直接判定要素第6.10條的規定,該場所達到直接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的條件。 【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制度(試行)的通知》(閩政辦〔2006〕143號)第五條規定,對該敬老院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及《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對該敬老院餐廳二樓予以臨時查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