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202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包” 【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一)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1.補貼對象:具有龍巖市戶籍(居住證),以靈活就業身份在我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正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2. 補貼標準:按照”先繳后補”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額的1/2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 3. 申請流程:下載手機端“e龍巖”APP、“龍巖人社”APP,或關注微信“e龍巖”、“龍巖人社”公眾號,進入“人社一卡通”頁面,點擊“社保補貼申請”,進行線上申請。 (二)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1.補貼對象: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在巖自主創業的;2.小型微型企業。 2.補貼標準:⑴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在巖自主創業,本人及其招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包括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及按發證時間計算,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以內的高校畢業生),按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⑵小型微型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3.申請流程:用人單位將申請材料報區勞動就業中心審核。 (三)就業見習補貼 1.補貼對象:經縣級及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見習單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含技校)、16-24周歲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就業見習,并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按每人每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見習單位就業見習補貼。 2.補貼標準:見習期內,提前接收(留用)見習人員(實際見習時長不少于原定見習期的三分之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原定見習期滿后可按原定見習期享受見習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50%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3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費的,根據留用人數,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50%享受補貼。 3.申請流程:見習單位將申請材料報區勞動就業中心審核。 (四)求職創業補貼 1.補貼對象: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學年內的以下畢業生: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2.殘疾畢業生;3.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4.脫貧戶家庭畢業生(即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5.特困人員畢業生。畢業生只可按一種身份申領求職創業補貼,已享受過求職創業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 2.補貼標準:按20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3.申請流程:各院校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約每年9月)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220.160.52.58/),進入“服務平臺”,認真閱讀“個人注冊事項說明”完成注冊,按照“求職創業補貼申請”操作提示進行網上申請(由市級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兌現)。 (五)新增就業崗位補貼 1.補貼對象:首次在福建省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并連續繳費滿 3個月,參保有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的勞動者。 2.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按照1500元/人的標準發放。 3.申請流程:通過失業保險信息系統核查永定區首次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人員名單,實行免申即享。 【高校畢業生創業政策】 (一)一次性創業補貼 1.補貼對象:(1)實現自主創業的畢業5年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畢業生,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 。 2.補貼標準:首次在本行政區域內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冊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網店等,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其創辦的企業(實體、網店)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含6個月)且當前仍在正常運營的,法人在創辦企業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創辦企業創業帶動就業人數5人及以上的(含創業者本人,以企業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準),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3.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所需材料提交到區勞動就業中心審核。 (二)創業省、市級資助項目 1.補貼對象: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在校生、福建生源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在校生、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創辦獨資、合資、合伙企業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創業實體,并為該申報項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等)經營者,且申報人在創業企業或實體中出資總額不低于注冊資本的30%,可參加創業省、市級資助項目評審。 2.補貼標準:畢業生申報的創業資助項目根據項目的科技含量、規模、經濟社會效益、市場前景等,經評審后按獲獎等級,省級資助按每個項目3萬元、5萬元、8萬元、10萬元給予資金扶持,市級資助項目按每個項目1萬元、2萬元、3萬元、5萬元資金給予資金扶持。 3.申請流程:項目申報人在規定時間內(約每年3月)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220.160.52.58/),按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和項目申報。操作步驟為:點擊申報平臺右上角“服務平臺入口”,選擇“個人注冊”,進入“創業項目申報”。 (三)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1.補貼對象:初創三年內的小型微型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吸納就業,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人數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2.補貼標準:按每人1000元的補貼標準,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 3.申請流程: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將申請材料報區勞動就業中心審核。 (四)創業擔保貸款 1.貼息對象: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港澳臺高校畢業生和留學回國學生)。在龍巖市范圍內創業、具有省外戶籍的大中專院校(含技校)畢業5年內畢業生可視同龍巖市戶籍畢業生。 2.貼息標準: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20萬元,其中: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3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3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規模控制在貸款擔保基金余額5倍以內,對不符合規定以及超過當地縣(市、區)年末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余額5倍的貸款發放金額,財政不予貼息。 3.申請流程:創業貸款對象通過“福建省金融服務云平臺”(網址:https://www.fjjfypt.com)提出創業擔保貸款資質審核申請。項目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地人社部門審核人員資格后,平臺將通過資格審核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名單共享給當地合作經辦銀行以及人行、財政、地方金融監管等相關部門。經辦銀行將主動對接創業貸款對象。 經辦機構:龍巖市永定區勞動就業中心 地址:永定區鳳城街道六一路 聯系電話:0597-5837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