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意圖解卡轉移資金?小心涉嫌拒執罪! □ 張世椿 被執行人社??ń鹑谫~戶有資金轉入,不僅不申報財產,甚至欺騙法官妄想解凍賬戶,轉移資金,快停下來,這種行為要不得。近日,永定區被執行人張某以就醫所需為由申請解凍社??ń鹑谫~戶,意圖轉移走社??ń鹑谫~戶里面的資金,被永定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及時發現該行為,不予準許該申請并對張某進行訓誡。 張某是一起借貸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2023年3月,張某以就醫、生活需要為由,向永定法院申請解凍社保卡金融賬戶,并表示該賬戶里沒有錢款。執行法官向張某說明解凍銀行卡必須保證規范用卡,不能有大額資金出入等用卡規范后,張某表示知曉。隨后,張某向法院提交了解凍申請書以及規范用卡承諾書。 執行法官在收到張某解凍申請及保證承諾書后,考慮到張某確實因就醫問題會使用到社保卡金融賬戶,本著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及時前往銀行準備為張某辦理解凍手續。在辦理解凍手續前,執行法官再次查詢張某社??ń鹑谫~戶余額,發現賬戶內多了一筆新進的2萬元,但該筆款項張某并未向法院進行告知,同時還以就醫所需為由,請求法院解凍銀行賬戶。為防止張某轉移該款,執行法官當即對該筆款項進行劃扣,并對張某社??ń鹑谫~戶繼續凍結。 張某收到錢款被劃扣短信之后,隨即電話聯系執行法官,辯解該款項系他人的借款,并非自己的相關財產。執行法官在接到張某電話后,對張某隱瞞賬戶財產,意圖以該卡系社保金融賬戶為由解除凍結轉移財產的行為進行了訓誡,同時告知張某,不履行申報財產,甚至轉移財產的行為將可能涉嫌拒不執行、裁定罪。 經了解,張某在賬戶凍結后,多次想取出該款,卻被銀行告知賬戶已被法院凍結無法取款,遂打起解凍銀行卡的主意,不曾想被執行法官識破。 【法官說法】 財產申報制度是法院執行工作中一項重要制度,主動向法院申報財產是被執行人應盡的法律義務。但是有些被執行人不履行財產申報,甚至收到法院的報告財產令后,置若罔聞,拒絕報告、不在規定時間申報、不如實申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被執行人在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后,應如實向法院報告當前以及受到執行通知書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執行過程中,若被執行人的財產發生變動,也應當進行補充報告,逾期不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有可能因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被送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