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圖片與文字無關) 龍安寨遺址考古目擊 □黃豐林 “福建土樓”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后,福建博物院、永定縣文物局組成考古隊(領隊:樓建龍,隊員:陳子文、黃豐林、簡春勝、陳建云、藍東陽)在《土樓建筑源流與演變的考古學研究》課題支持下,對永定境內的上杭場舊址(湖雷下寨、高陂北山)、納入“世界遺產”的土樓、古竹大德村(大舊德樓、貞固樓等明代土樓)、城郊龍安寨遺址等進行專題考古調查。 2009年6月17日至7月6日,考古隊對龍安寨遺址進行為期20天的考古調查和試掘,結果證明:早在北宋晚期,永定縣即已存在用生土技術建造寨堡合一的大型防御性建筑。 一、遺址概況 龍安寨位于永定縣城郊鄉古二村,東北距永定城區6千米。遺址位于村旁孤立的山崗——寨仔頂上,相對高度約100米,遺址四面陡峭、地勢險要,北臨永定河,南鄰廣東大埔入閩古道,是控扼水陸兩路的交通要沖。 此次考古調查首先通過使用全站儀,對占地達3000多平方米的寨址進行了全面的測繪。為盡可能全面了解古寨址的地層堆積情況,又在寨址中部布26×2平方米探溝一條,揭露出兩期相互疊壓的寨址遺跡,出土了一批陶、瓷器等生活用品。 二、地層堆積情況 根據探溝地層,可分為十層,分屬早、晚兩期,其中第二期寨址為晚期地層下遺跡,第一期寨址為早期地層下遺跡。 第①層:表土層。 第②A層:第二期寨址廢棄期堆積,含大量黃色墻土,出土明末清初陶、瓷片。 第②B層:第二期寨址廢棄期堆積,灰黑色,含大量灰燼和碳粒,出土明末清初陶、瓷片。 第③層:第二期寨址使用期堆積,淺灰褐土,出土明末清初陶、瓷片。 第④層:第二期寨址始建臺基墊土,黃褐色,出土明末清初陶、瓷片。 第⑤層:第一期寨址廢棄期堆積,灰褐色,出土北宋晚期至南宋早期陶、瓷片。 第⑥層:第一期寨址廢棄期堆積,灰黑色,含大量灰燼和木炭,出土北宋晚期至南宋早期陶、瓷片。 第⑦層:第一期寨址使用期堆積,淺黃褐色,出土北宋晚期至南宋早期陶、瓷片。 第⑧期:第一期寨址始建期堆積,灰紅色,夾雜少量灰土,未見遺物。 第⑨層:黃綠色淤泥,自然沖積,含零星炭粒,無文化遺物。 第⑩層:紅色淤泥,自然沖積,無文化遺物。 第⑩層下,為山體基巖。 三、發現遺跡情況 1.第一期寨址遺跡 第一期夯土墻遺跡位于探溝北部,墻體直接夯筑于陡坡頂部的基巖之上。由于第二期寨址大量筑墻用土,對早期遺跡造成嚴重破壞,現揭露第一期夯土墻揭露東西長1、殘寬1.24~1.41米、殘高0.76米,其中東西兩端繼續向探方外延伸,并與第二期寨址北墻相平行。夯土為就地取材,用較純凈的紅色山土進行夯筑,夯土中夾雜著較多山體風化碎屑。 2.第二期寨址遺跡 第二期揭露的遺跡有房址、道路、寨墻和護坡等。 1.房址 F1位于探溝南部。平面呈長方形,南北長4.4米,揭露東西寬1.72米,據探溝外出露地表殘墻遺跡量得F1東西寬為2.48米,門道設于北墻偏西處,整個門道開鑿于基巖之上,未見門檻、門臼遺跡,門道東西寬0.5~0.8米,南北進深1.4米,門外路面至室內居面高差為0.36米。F1以寨墻為南墻,墻寬0.4米,殘高1.44米,石砌墻基高于室內居面0.34米。西墻寬0.36米,殘高1.32米,石砌墻高于居面0.8米,局部利用基巖為基。 F1室內堆積可分為兩層,第①層主要是墻體倒塌堆積;第②層為廢棄時短期內形成的倒塌堆積,含大量燒土灰燼。石砌墻基及墻體下部普通留有紫紅色燒烤痕跡。因此,推測第二期寨址可能毀于大火。 F2位于探溝中部。從探方外現存地面遺跡看,F2是一處沿寨址中部高臺北側分布的長廊式的建筑單元,呈東西走向,探溝中揭露的是它中部的一段,從平面看,F2沿高臺一側很不規則,北側則與多個房間相鄰,比較平直。揭露東西長2米,南北寬3.3~4.16米。F2南墻主要以基巖為天然墻體,夯土墻體已無存,基巖現存高0.86~1.76米,基巖頂部寬0.8~1米。F2北墻即F3南墻,僅存石砌墻基,揭露東西長2、墻基寬0.3、殘高0.13~0.2米。與F3互通的門道設于墻東側。門道東部延伸于探方之外,從F3東墻延伸線上量得此門道寬約0.76米,未見門檻、門臼遺跡。 F2地面較為干凈,遺物零星,局部可觀察到砂質路土遺跡,推測是一處可聯通多個建筑單元的長廊式空間。 F3位于探溝北部,平面呈長方形,南北長5米,東西揭露寬為1.58~2.02米。門道設于房間的東南側,門道與南墻均與F2互通共有,已如前述。東墻與北墻均余石砌墻基。東墻石基寬0.3米,揭露南北長3.5米,殘高0.2~0.36米。F3以寨墻為北墻,僅存石砌殘基,寬度不詳,殘高0.34米。從此處地層解剖的情況看,第二期寨址圍墻的做法是用石塊兩面砌筑基座,北寨墻基座底寬1.04米,基座頂面現存寬0.56米,殘高1.06米。F3西部經地層解剖,了解到F3墊土臺基厚0.12~0.41米,是用較純凈的黃色山土填墊,含大量碎石與巖屑。F3室內堆積與F1相似,東、北墻基均見紫紅色燒烤痕跡。 2.道路 L1為寨址中主干道中部的一段,東西揭露長2、南北寬0.56~0.8米。L1鑿于基巖之上,路面低于兩側巖面0.1~0.4米,東西貫通全寨,是寨內通往各個功能區的唯一的主干道,兩側分列的房間,使它形成土墻相夾的“通廊”或“巷道”。 3.寨墻與護坡 龍安寨圍墻,其基座都是用山石兩面對砌而成的,基座下大上小、兩壁等高,高度均超過1米,外壁露于寨外,形成護坡,內壁則深埋于臺基內,基座在房間內往往高出居面以防潮。寨墻夯筑于作為護坡的基座之上而略小于基座頂面的寬度,寨墻厚度往往比寨內房間的隔墻寬大。在所揭露的三個房子的地面上均未發現有柱洞、礎石之類用以立柱的遺跡遺物,因此寨內夯土墻應同時兼具開間與承重的功能。 四、出土遺物情況 1.早期地層出土遺物 早期出土遺物共33件,主要出土于第⑤~⑦層。器形有罐、碗、爐、碟、杯等。其中以碗類居多,次為罐類。碗類有敞口、敝口、斂口、與花口等形式。釉色多見青黃釉、青白釉,青灰釉較少。刻劃紋飾見于碗類內外腹壁,內腹飾花草云氣與蓖點紋,外腹刻劃蓮瓣紋。花口碟內壁見出筋裝飾。此外,寨址地面采集1件青白釉劃花碗殘片,亦屬第一期遺物。 2.晚期地層出土遺物 第二期出土陶、瓷器共189片,以青花瓷片占絕大多數,器形有碗、盤、罐、杯、碟、調羹等;次為青黃釉、青釉、醬釉等各類罐、甕、缸、雷缽等,此外還有青黃釉、青灰釉澀圈碗、青灰釉燈盞和青綠釉器蓋等。青花紋飾較豐富,碗類的有“秋江待渡”圖、白菜紋、草龍紋、草葉樹石紋等,內底題銘的有“品”、“器”等;盤類的有鳳鳥紋、排點紋、勾連回紋等,碟類的有八卦紋等。 五、兩點共識 此次調查和試掘,得知龍安寨遺址現存地面建筑殘跡均為第二期寨址遺跡。寨中分布有前、中、后三處制高點,以主干道(通廊)貫通,道路兩側分布有數十個房間,在寨址的中心部位,設有供奉寨神用的路心亭遺跡。寨址東西兩端并設有高、低兩道防御設施。此外,還發現寨址西門遺跡及寨內排水設施等。 1.遺址年代 龍安寨遺址出土早、晚兩期瓷片標本經專家鑒定認為:第一期地層出土的瓷片時代為北宋晚期至南宋早期,多數標本可能是漳平永福窯產品;第二期地層出土的瓷片具有明顯的明末清初時期風格,多數產品產自漳州窯以及閩西南一帶窯口。龍安寨自然村之名始見于當地鄭氏族譜,據族譜記載,該村于南宋晚期已有龍安寨之名。位于村旁山頂之上的龍安寨遺址其始建年代為北宋晚期至南宋早期,明顯早于山下的村落,可以推斷,該村落是因古寨而得名的,這也與此次考古發現的情況相吻合的。 2.遺址性質 考古發現的兩期寨墻走向完全一致,但第二期在第一期的基礎上擴大了建寨的規模。 第二期寨墻直接承襲第一期寨墻的生土夯筑技術,不同的是:從直接夯筑于基巖之上,演變為夯筑于石砌基礎之上。 第一期夯土墻從殘存的現狀看,寬度超過1米,體量更大,更能擔起建筑的承重作用。 宋代寨址的生土夯筑技術和圍合形式,都是明清時期土樓最主要的建筑特征,因此,土樓建筑很可能是直接脫胎于宋代的寨堡建筑而演變發展起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