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加載中...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出臺。意見主要包括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逐步提高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鞏固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校合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鞏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加大對義務教育發展薄弱環節投入五個方面主要內容。 公辦寄宿制學校公用經費按照年生均300元標準增加 意見指出,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繼續執行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標準,并對公辦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繼續對不足100人的公辦小學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同時,對100—200人的公辦小學按200人核定公用經費,對不足300人的公辦初中校按300人核定公用經費。 特殊教育學校和特教班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按照每生每年6800元執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參照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執行,其中高于普通學生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部分,所需經費由市、縣(區)政府承擔。 今年,繼續對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正版學生字典和作業本。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免費提供教科書、正版學生字典范圍擴大至所有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合民辦學校)。 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低保和建本當立卡貧困家庭寄午餐學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進行營養餐補助;同時,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l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 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方面,我省繼續實施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要補充教師資助計劃,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承擔。建立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鄉村教師除享受鄉鎮工作補更占外,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標準予以生活補助,具體由各地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的補助標準,補助額度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所需經費當地政府承擔。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所需經費由省財政予以綜合獎補。各地現有鄉村教師補助標準高于省定最低補助標準的,要確保水平不降低,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對邊遠、艱苦地區農村教師生活補助標準。 2017年開始 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再提高 從2017年開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提高到普通小學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50元。在此基礎上,對公辦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縣級政府應安排專項資金為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更新計算機等設備,提高義務教育中小學信息技術應用水平,原則上每5年更新一次。 2016年—2020年 省財政安排23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專項資金2000萬元 意見要求,在實現“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的同時,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等相關項目,著力解決城鄉義務教育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2016-2020年,省財政安排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教育專項資金每縣2000萬元,支持當地義務教育等發展。 經費分擔辦法分四檔進行補助 據了解,落實省定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含增加公辦寄宿制學校、小規模學校公用經費補助)、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免作業本費及營養改善所需經費,參照省政府確定的省、市、縣(區),財政分本當分擔情況,分四檔進行補助。第一檔按8:2比例進行分擔,即省級財政承擔80%;第二檔按6:4比例進行分擔,即省級政承擔60%;第三檔按4:6比例進行分擔,即省級財政承擔40%;第四檔按2:8比例進行分擔,即省級財政承擔20%;廈門市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所需資金由廈門市自行承擔。 |